公立医院详情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医学博士及科研骨干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7-27 15:43:12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疑难危重病诊疗中心、临床医学教育中心和临床科学研究中心为一体,为社会大众提供疾病预防、健康教育与咨询、疾病诊治和康复等全方位人性化健康服务的大型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医学院唯一直属附属医院。近年来,医院发展迅速。根据各学科发展的迫切需要,特面向海内外招聘一批具有临床 医学博士学位、具备较强临床科研实力的博士研究生来院工作,以促进我院临床各学科的科研建设与发展。

一、博士引进的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副高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2、符合医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具有较高的科研、医疗、教学水平,专业对口,能发挥专业特长

3、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引进待遇

项 目 待 遇 备 注

1. 安家费 10万元 一次性发放

2. SCI论文奖励 IF×1.0万元 第一作者,一次性发放

3. 博士启动基金 10-15万元 含学校及医院(需项目申请)

4. 未来人才培养基金 5-10万元/年 需要申请评选

5. 中青年境外研修基金 5-6万元/年 需要申请评选

6. 科研工作时间 1-3个月/年 专职从事科研活动

7. 住房 提供全新装修的博士公寓作为过渡安置房 可住2-3年

8. 科研工作环境 投资近1500万元新建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配备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流式细胞仪、荧光定量PCR仪、120kv透射电子显微镜等设备,可提供分子生物学、细胞分子免疫学、组织细胞超微结构诊断、基因工程、蛋白-蛋白的相互作用等研究平台供博士人员免费使用

二、海外医学科研骨干引进

(一)引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内;

2、符合医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具有较高的科研、医疗、教学水平,在本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科研成果;

3、具有1年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待遇面谈)

4、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取得者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引进待遇

1、医院根据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关政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在编在岗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2、提供10-50万元安家费(根据留学年限和业绩);

3、提供10-15万元科研启动基金;

4、我院新启用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将为科研工作提供良好的科研支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从即日起至2011年7月7日止。请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手机号码,我们会通过手机联系进行确认。

(二)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学科专家组成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名单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网页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7月11日8:00-12:00报到,15:00-18:00面试。

2、面试地点: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综合楼二楼2、3号会议室。

3、请应聘者通知时间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报到时请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有则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四联单,请先填好个人信息、签名、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毕业学校公章)

4、面试办法:面试以心理测试、自我介绍、专家提问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5、体检:面试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人力资源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7、其他:面试往返交通费由医院负担(飞机票按硬卧标准报销,到单位报到时一起报销);未被录取者,医院发放500元/人(省外院校)或300元/人(省内院校)的交通补贴。

(四)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

 

点击查看更多招聘信息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