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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0 09:53:48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经研究决定,我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9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户籍不限,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

4. 年满18周岁为2003715日以前出生(含当日,下同);35周岁及以下为1985715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715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5715日以后出生。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

5)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的人员。

6)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对工作地区、工作单位有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表》(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1715日上午10:00723日下午17:00

采用网络报名。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ggjy.klmy.gov.cn/,下同)。

2. 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 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 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格式)。

5.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1份,资格审查时携带(注意: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报名费15元(网上缴费有四种途径:微信、支付宝用户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银行用户可以通过快捷支付、网银支付进行缴费)。低保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考试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723日下午18:00(不按要求缴费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资格审查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请注意关注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及时了解相关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 为保证各位考生身体健康及安全,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期在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纸质、电子均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全程须佩戴口罩。

2.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无法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 考试和资格审查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因疫情防控工作调整时间的,另行通知。

请广大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预防感冒、发烧,以免影响考试和资格审查。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 0990-6223292

技术服务电话: 0990-6228030

纪律监督电话: 0990-6224730

 

 

附件12021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网址链接.pdf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714

 

信息来源https://ggjy.klmy.gov.cn/information/showInformation?id=25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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