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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延寿县2021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6 09:29:02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按照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做好2021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单位范围为全省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按照公布的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计划,招聘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此次2021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61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611日至620日。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hlj.gov.cn/),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以到拟应聘单位所在县卫生健康局现场报名。2021620日报名结束后,报名达不到1:2比例和未报满的岗位,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www.hrbyansho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013269

  (三)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工作均由卫生健康局和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等常识,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试卷全部为客观化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环节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须根据“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推荐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现场资格确认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70%3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聘用单位所属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厅备案,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人社部门、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附件1.docx

 

信息来源http://hrbyanshou.gov.cn/art/2021/6/12/art_21652_1120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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