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9 16:13:36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资阳市雁江区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为147名。其中: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资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9名,资阳市雁江区中医院(资阳市中医院)18名,资阳市雁江区妇幼保健院(资阳市妇幼保健院)7名,资阳市雁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资阳市雁江区乡镇(中心)卫生院87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11年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执业、职称资格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所需学历、专业知识等条件详见《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及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7日以前出生),其中:报考护理专业职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临床、医技专业职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医技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7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7日&mdash2011年7月8日。

         (二)报名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其本人身份、现实表现证明;在职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其工作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

        (四)资格审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本人如实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主考机关将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缴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名报考者须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25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报名收费单据到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领取。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须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技能操作知识》考生按报考职位分临床(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医技三类进行考试。

          (三)考试时间:2011年7月26日上午。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 &ldquo三支一扶计划&rdquo、&ldquo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rdquo、&ldquo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rdquo以及&ldquo社工人才百人计划&rdquo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年,在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ldquo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rdquo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务于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照顾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操作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0 +《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技能操作知识》成绩×30+政策性加分。

         考试成绩于2011年8月2日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1年8月3日17时前向主考机关(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和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操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其中报考资阳市雁江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的,按报考者所报职位(专业)全区统一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核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招聘录用文件发出之前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其中报考中心卫生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单位和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单位)将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招聘工作,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报名点公布监督电话,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的全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28-26216000

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6215776

资阳市雁江区卫生局: 028-26243392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