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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5 09:34:32

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荥阳市卫健委研究同意,荥阳市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荥阳市人民医院120名、荥阳市中医院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荥阳市区域内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在职的工作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相关要求的。

  三、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ngyang.gov.cn/)及医院微信公众平台(医院微信公众号:“责任荥医”和“荥阳市中医院”)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11880020211101730。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7734800187

  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点击本公告下方的“报名入口”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4小时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可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110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2021110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11101730)之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身份证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依据。

  4、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1114800 2021116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打印笔试准考证截止时间(20211161730)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打印,请考生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应完整清晰,内容不得改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招聘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果达不到1:3,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实际工作研究,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总医院任何形式招聘。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分类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4、报考且符合实用型人才岗位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对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需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及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将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须填写《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2)一式2份及《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格式打印);

  (4)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等与所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资质证件。

  3、面试办法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仪表举止、综合素养、语言表达、思维分析等;专业水平考核考生对应聘岗位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相关业务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部分岗位存在加分情况的,按照《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额末位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或免笔试的出现名额末位并列时,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无证件、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并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岗位类别在招聘岗位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及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分别按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中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荥阳市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由荥阳市总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并邀请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予以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四)所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本着对应聘者、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请各位应聘者来院应聘之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相关规定。

  (六)本次招聘的受聘人员,必要时应按照总医院的统一安排实施“县聘乡用”参与支援基层卫生院工作。

  (七)本公告由荥阳市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荥阳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64622010

  荥阳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64689739

  监督电话:荥阳市人民医院监察审计部:66125326

  荥阳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64689795

  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66125867

  附件:荥阳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表.doc

   荥阳市总医院

   20201230

 

信息来源http://www.xingyang.gov.cn/sitesources/xysrmzf/page_pc/xwzx/tzgg/article204d5e87120340368aa52a8c418a7b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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