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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市清河区医院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10:19:04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是铁岭市清河区唯一一家公立性二级综合医院,2019年8月铁岭市中心医院与铁岭市清河区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铁岭市清河区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职位

  指标

  专业

  资格条件

 临床医生

5人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资格,具有独立上岗能力。

 临床护理

4人

  护理、  护理学

  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具有独立上岗能力。

 文员

1人

不限

  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会使用电脑基本操作。

  

  三、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填写《铁岭市清河区医院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 23 日至2020年12月 31 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登记表中的“本人签名”栏须手写。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报名地点:铁岭市清河区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24-72177528

  (二)招聘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铁岭市清河区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按公务员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录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劣迹、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录用

  考察合格者医院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同岗位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

  五、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

    2.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历证明、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

    3.提供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二)报名审查合格者,要保持通讯畅通。

    (三)疫情防控要求。

    1.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报名人员进入医院需全程佩戴口罩。

    2.报名人员出示“辽事通”绿码。

    3.自报名之日起至面试前不得到省外及高风险地区,面试时出示“辽事通”绿码及行程码。如因外出到省外及高风险地区影响面试,取消应聘资格。


  

  铁岭市清河区医院

  2020年12月1 0日

信息来源http://www.tlqh.gov.cn/tlqhq/tzgg38/134592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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