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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泰安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11-26 14:04:07

泰安市优抚医院是二级专科医院,系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1127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详见《2020年泰安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泰安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报名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专业,通过电子邮件发至youfuyiyuan@yeah.net

报名时间:202011278:30-12216:30

查询时间:2020112711:00-1239:00。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看报名结果。报名初审合格的,须于202012316:30前缴纳考务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人员可到银行柜台办理电汇或手机银行转账,注明为应聘人姓名+考务费

账户名称:泰安市优抚医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泰前支行

银行账号:1551 5101 0400 0150 9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予以公布。

笔试准考证发放由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和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http://tyjrj.taian.gov.cn/)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单位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临床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继续并列,则加试面试一次,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和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538—8223429

附件12020年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泰安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1124

 

信息来源http://tyjrj.taian.gov.cn/art/2020/11/24/art_82552_10052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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