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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渤海新区新村乡卫生院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3 10:30:29

根据工作需要,沧州渤海新区新村乡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日期:20201105日至20201106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

2.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

(5)近期清晰彩色标准小2寸证件照4;

(6)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助理医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全科医师证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试形式视报名情况,经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批准后再行确定。

()聘用

聘用人员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联系电话:0317-57602755760285

附件: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招聘岗位信息表

 

 

 

                        沧州渤海新区新村乡卫生院

                       20201027

 

信息来源http://www.bhna.gov.cn/DocHtml/1/20/10/00019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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