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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09 14:04: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全市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140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指在石家庄服务且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应聘。

3.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岗位条件中对户籍有要求的,以2020年10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5.凡涉及到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8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0月8日(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9月30日,在以下平台同步发布招聘信息:

1.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jz.gov.cn

2.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k.sjz.gov.cn

3.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4.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8:00

缴费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15日18: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和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及取消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10月21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10月27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1月1日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区。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科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11月5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1月9日至10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1月18日9:00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九)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

4.2020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岗位信息条件中,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

5.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6.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311-12333进行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11-89631762/89631753。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http://www.sjz.gov.cn/col/1490076478426/2020/10/01/1601507890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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