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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09-22 11:55:43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关于宜城市、保康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鄂人社函〔2017〕837号)规定和要求,为着力解决我县教育、卫生、农业等单位事业发展人才紧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8名。

具体条件和岗位职数见附表《2020年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和传染病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招聘条件要求

(一)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如年龄限制在30周岁及以下,那么计算时间应为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本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属于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其年龄设定在35周岁及以下,根据不同岗位其全日制普通一本、二本、本科学历的其年龄分别设定在35、30周岁及以下。

(二)各类证件要求

相关岗位所需证书、证件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学历要求

本科学历以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时的学校批次而确定本科学历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关岗位。

(四)专业要求

专业认定以《湖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教部学位办〔2011〕25号)为主要参考依据。

(五)高校及户籍要求。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或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康县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人事考试网、保康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专项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9:00至9月30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手写个人简历、参加考试承诺书、身份证及户口本等报名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指定QQ邮箱(23638475@qq.com)。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不收取考试费。

(三)招聘形式

采取集中面试招聘形式。对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我县集中组织面试,择优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并提交参加考试诚信承诺书的,列入考试对象。

特别提醒:凡是报考我县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考生须签定参加考试诚信承诺书,对报名审核通过不参加考试人员将影响其个人人事考试信用。

(五)面试办法

1.内容和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讲课方式;融媒体中心招聘岗位采取模拟主持、试播试镜、课件制作等方式;其它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对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水平与能力、道德素养、语言表达、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形象气质等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开考比例。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职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5(不含1:5),该岗位所有考生将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同时面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1:5比例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相关岗位是否组织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3.成绩计算。面试实行百分制,仅组织面试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组织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划定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线,对低于70分的,不纳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依据,考察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数及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最终以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2.资格复审。考察前,保康县人社局在保康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察人员名单,被考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学历档案等证件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正式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被考察资格。因取消考察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3.考察办法。考察工作在保康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体检

体检在保康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由保康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地点临时通知,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的有关规定执行。经首次体检受检人体检结果单项或多项不合格的,按照受检医院的建议以及受检人的申请,经保康县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保康县人社局临时指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八)公示、聘用

1.公示。考生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保康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属实确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择优进行递补。拟聘用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按照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纳入事业编制、人事计划管理范围。同时被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优惠政策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鄂人社函〔2017〕837号批复以及《保康县人才管理暂行办法》(保人才组发〔2014〕1号)文件精神,2020年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以外的其它单位招考或调动(省市明确要求的除外)。五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工资待遇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二)安家补助

博士、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2万元安家补助,分期支付。

(三)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全日制普通一类本科生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

(四)住房安排

博士、硕士研究生由县房管局提供一套50平方米、本科生两人合住一套不低于50平方米公租房供过渡期使用,用人单位有空余住房的优先予以安排。

(五)岗位聘用

对本次专项招聘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六)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

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采取调动的方式为其解决工作问题;其子女入学、落户分别由教育、公安等部门解决。

(七)其他待遇

此次公开专项招聘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前提下可在本县范围内调动、提拔、重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报考我县考生情况,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不服从招聘缴费、考试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有考前14天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考生入场前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卫生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另外,凡是有上述情况和笔试前3天有发热等症状者,须提前主动向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报告,联系电话0710—5990023。

七、其它

有关成绩公布、工作通知等事项均通过保康县人事考试网(http:// www.bkrsksw.org.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该网站。

八、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710—5990071、5990023、5990030

 

附件:1、2020年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第二批).xls

       2、2020年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第二批).doc

         3、 参加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www.bkrsksw.org.cn/Article/ShowArticle.aspx?ID=9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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