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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0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11:27:54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2020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河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隶属于河北中医学院,位于定州市,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纳入三级医院管理的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始建于1965年3月,名称和院址先后几经变更。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健康中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2019年12月,经省编办批准,我院划归河北中医学院,成为河北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这是我院发展壮大的良好契机和开端,必将载入我院发展的历史史册。

我院现占地面积60余亩,建筑面积34697.47平方米。目前,定州市政府已将我院建设三级医院列入发展规划,医院改扩建项目正在启动中。

我院现开设床位694张,拥有临床、医技、职能科室等40多个科室。学科发展齐全,特色专科突出,专业优势明显,定州市的内镜、心血管介入诊疗、医学影像、病理等4个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设立在我院。

我院的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儿科、呼吸内科、骨科、耳鼻咽喉科、介入科、肿瘤科等科室在相关领域疾病诊治和研究方面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神经内科已加入“中国卒中中心联盟”,正在创建国家级“卒中中心”,该专业的脑血管介入和康复医疗技术在定州周边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心内科2003年率先在定州市成功开展冠心病介入治疗,支架植入技术成功救治了大量心绞痛、心肌梗死患者,起搏器植入治疗缓慢性心律失常,射频消融术根治快速心律失常等技术处于市内领先水平。目前,我院胸痛中心规范化诊治,经中国胸痛中心严格、客观、科学的层层评估、现场核查与暗访,2018年已通过国家胸痛中心认证,实现了从患者发病、院前转运到入院后辅助检查、急诊PCI等救治环节的无缝对接,为急性心梗等胸痛患者搭建起了一条高效畅通的急救“高速路”;囊肿介入硬化治疗专科被定为保定市优先支持发展的医学专科之一;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成为全国首批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认证单位;超声科,是河北省胃肠超声技术培训中心,率先在河北省开展超声引导下的激光和微波精准消融治疗甲状腺结节和子宫肌瘤。

在京津冀一体化的框架下,我院多学科、多科室与北京、石家庄等三级医院合作,成为国家心血管中心高血压专病医联体成员、吸收为中日医院的呼吸专科、肛肠专科、颈椎病研究中心、泌尿专科等学科医联体;加入了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资源集团、河北省产科危重症救治联盟、河北口腔专科联盟等医学联盟;常年聘请省二院、省三院、北医三院、北京安贞医院、阜外医院、中科院肿瘤医院、北京妇产医院等三甲医院专家在我院坐诊及手术,使广大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得到省级和国家级医学专家的诊疗服务。

我院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先后引进了医用直线加速器、128排256层CT、64排128层CT、1.5T16通道核磁共振、大型平板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遥控胃肠机、钬激光治疗机、尿动力分析仪、结石分析系统、男科治疗系统及肿瘤综合治疗设备、病理诊断设备等先进医疗设备,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医术求精、质量第一,传承军工文化,凝聚人才的力量。目前我院拥有1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医护专业团队,以其精湛的医疗技术和良好的服务质量深得病人好评,先后荣获“执行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诚信企业”“河北省服务名牌”“星级窗口单位”、“模范爱婴医院”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 31  日至2002 9 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 3   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水平及交流沟通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hbsdqrmyy.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2355281(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926053(河北省中医学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

                              2020年 9  15 

公告原文

信息来源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0/0915/9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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