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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市人民医院2020年引进 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0 14:00:29

萍乡市人民医院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医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选一批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27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专业要求

引才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条件

引进人数

萍乡市人民医院

外科医师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外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

1

药剂科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中硕士或博士专业为药学类,具有药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

1

内科医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内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9

外科医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8

神经内科医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神经病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眼科医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眼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产科医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妇产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血管介入科医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外科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2

萍乡市人民医院

口腔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口腔医学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检验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具有检验技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药剂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药剂学或药物化学专业,具有药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麻醉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麻醉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中医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针灸推拿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

二、相关待遇

(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待遇:解决事业编制,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医院发放绩效不低于10000元/月,年总收入不低于25万元;享受当年萍乡市商品房均价100平米的住房补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医院发放绩效不低于5000元/月,年总收入不低于15万元;享受20000元的住房补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即可转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17:3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现场报名者将相关证件及材料送至我院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8号)。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人事科电子邮箱pxrmyyrsk@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院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认定。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方式

(一)考试形式: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只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任职位匹配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

面试时间:2020年9月30日上午9点。

面试地点:萍乡市人民医院科教楼1楼第二学术报告厅

(二)计分办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考官按事先制订的评分标准评分,记分按每位考生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合计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规定各岗位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最后必须经主考官、计分计时员、监督员签名。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卫健委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批。
    七、聘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聘用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799-6881702

联系人:陈  璇、李  

监督投诉电话:0799-6881738

举报电话:0799-6834755

 

 

 

 

萍乡市人民医院

2020年9月7日

信息来源http://rsj.pingxiang.gov.cn/news/html/?5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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