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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乡属村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8-31 14:07:05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及《关于印发澄迈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澄卫健发〔2019〕32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卫生健康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乡属村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8人(详见附件)。

(二)岗位性质。招聘的人员为县财政事业编制,人事关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招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5年服务期满后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三)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属村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原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保障不变,年终绩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同考核、同发放;所服务辖区的基本药物补助、下沉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在村卫生室服务期间收取的一般诊疗费作为“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工资增量部分,其中基本药物补助和下沉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经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乡属村用”期间享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激励政策,领取乡村医生生活补助。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报考人员须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4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80826日(含)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计算为1970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见《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乡属村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要求。

6.学历专业要求: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7.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10.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if !supportLists]-->1.<!--[endif]-->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if !supportLists]-->2.<!--[endif]-->急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if !supportLists]-->3.<!--[endif]-->取得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证书。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澄迈县内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澄迈县农场医院在册在岗人员;

8.属澄迈县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澄迈县农场医院在册在岗人员,且于2019-2020年度辞职的;

9.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2020年9月11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网上签署诚信报名承诺书,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资格审核情况,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报名要求:

1)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考附件和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各考生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且各考生应关注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时按审核意见完善后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职位,逾期自负。

2)上传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择文件”按键——选择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

3)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必须齐全并清晰,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上传至“添加证明材料”一栏:

A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B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C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职称评审有效依据;

D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县级扶贫部门有关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5.开考比例为1:1。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参考目录、岗位信息一览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由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网址并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面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系统在2020年9月11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0年9月1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0年9月11日16: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网站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发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学历、职称审查,面试,技能考核等3个环节,3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审查满分30分,面试满分30分,技能考核满分4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学历、职称审查分数+面试分数+技能考核分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一)学历、职称审查阶段(占30分)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通过职称评审有效依据)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18分;中级职称,16分;初级职称,14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分;本科学历10分;大专学历9分;中专学历8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学历为准。

(二)面试阶段(占3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通过学历、职称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达不到18分(即面试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三)技能考核阶段(占4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学历、职称审查和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学历、职称审查环节和面试环节的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1:1比例),确定进入技能考核的考生。技能考核成绩达不到24分(即技能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入围体检名单从参加技能考核考生中,按学历、职称审查,面试和技能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属于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其次以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情况,则按职称高的优先入围体检,若职称也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体检。)

五、体检

(一)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呈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澄迈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动。

拟聘用人员根据“优生优选”的原则,按照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岗位(地点)。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综合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出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86号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与监督电话:0898-67611944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005092786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乡属村用”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chengmai.hainan.gov.cn/cmwsj/gsgg/202008/d003a820046246e2ad551bc31f15e9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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