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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0 12:47:37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各街道(乡镇)和部门单位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名额

卫生健康系统会计核算中心1名(专技岗)、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老龄健康服务中心)1名(管理岗)。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选调卫生健康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岗位人员应具有财务管理、会计专业,并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条件;选调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应具有公共卫生或公共事业管理相关专业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聘用人员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17日-19日,报名地点:洞头区卫生健康局304室(县前路52-6号三楼),联系人:钱玉娟,联系电话:0577-56728863。报名人员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报《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1张,接受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察。着重了解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根据报名情况,必要时开展面谈筛选。

(三)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委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63482064。

附件: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0日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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