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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8 11:05:21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信息宣传文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部工程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驾驶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5月至20025月期间出生),驾驶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5月至20025月期间出生),限启东户籍或启东生源;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江苏省、南通市和启东市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60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启东市汇龙镇民胜南路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楼(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一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另须提供报考学历之前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4)《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招聘不收考试费;拟聘用人员体检费按实另行收取。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0609日(上午8:30-11:30)参加面试,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1.对象:报考“15”的所有考生;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市卫健委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市卫健委官网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薪酬待遇

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实行一人一议。

、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3552。联系人:老师。

纪律监督:0513-68957603(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1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附件2: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启东市妇幼保健院

      2020526

 

20200521--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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