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安徽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08:50:02

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隶属铜陵市卫健委,是以治疗精神、心理疾病为主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因医院工作需要和岗位特殊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精神科临床医生6名;

2、男性护士8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精神科临床医生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精神卫生专业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医学学士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录取后,要及时提供2020年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当年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则取消录用资格。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二)男性护理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医学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历届生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考,录取后,待取得2020年护士资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如果未能取得2020年护士资格证书者,则取消录用资格;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80372092@qq.com。同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6月10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11-12日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两张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同时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者也可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两张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于2020年6月11-12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咨询电话:0562-2105670,0562-2105672。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七、笔试

因岗位特殊,是医院急需人才,故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即可开考。如果报名人数少于岗位人数,则减少相应岗位数后开考。笔试内容主要为临床、护理、精卫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全为客观选择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事宜均即时公布在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tl-sy.com/)

八、面试

采取结构化命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人选根据招录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笔试并列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面试人员不够1:2的比例,则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成绩等相关事宜均即时公布在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tl-sy.com/)。

九、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市第三人民医院按规定组织实施。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铜陵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相应网站上公示5-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第三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应届毕业生临床医生岗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护理岗位未取得当年执业护士资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待遇

1、精神科临床医师岗位人员录用后,医院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如果录用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院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8万元。

如果录用人员具有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医院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如果录用人员既具有以上双证又具有医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就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2、男性护理岗位人员录用后,实行见习期一年,享受见习期待遇。见习一年期满后,医院进行考试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三、本公告由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20年5月25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