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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市人民医院招聘院办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10:10:54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院办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打印、文字编辑及档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沟通能力强,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4.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类专业优先。

5.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耐心、勤劳,工作能力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6.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PDF等各类办公软件,熟悉打印机、复印机操作流程。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在松滋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13日(周一)至2020年 4月17日(周五)下午5:30截止。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一及最高学历毕业证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56408839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或本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外科大楼12楼1207室现场投档(非工作日不接受现场投档)。

3.资格审查:人事科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择优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统一考试: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进行开考。由人事科牵头,院长、分管院领导及相关科室共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考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试用考核两至四周。

对于放弃考核者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拟聘人员审定

根据用人科室出具的考核意见,将拟聘人员提交院党委会审议。

四、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同时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考生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审定、公示及聘用。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待遇

正式聘用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松滋市人民医院《新进职工聘用管理办法》按院内自主聘用人员兑现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6310672。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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