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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24 11:45:23

2020年1月20日,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发布了抚州市立医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针对考生报名中咨询的有关问题,经研究决定,现统一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2015年及以后毕业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问题

2020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在本次聘用之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基地出具的结业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关于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问题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公告附件),属于相应专业接续(衔接)专业的,可以报名。

三、关于护师2岗位要求的“在医院从事护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问题

有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三年及以上经历的可以报名。

四、关于备案制问题

    根据《抚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抚州市立医院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事项的批复》(抚编发[2018]18号)文件精神,备案制人员依照进入方式不同,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公开招聘方案和程序进入医院的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待遇相同,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涉及上述的调整事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作调整的,仍以2020年1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为准。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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