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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宁东医院2020年公开选调医疗业务骨干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1:17:59

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人才政策十条(试行)》等规定,结合宁东医院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医疗业务骨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业务骨干15名,其中事业编8名,备案制7名。具体岗位及职位信息详见《自治区宁东医院2019年公开选调医疗业务骨干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面向全区二级及以上医院在编事业人员及已纳入备案制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近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公开选调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事业编制岗位人员,须具有事业编制身份;报备案制岗位人员,须具有所在医院备案制身份;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及从业年限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制定选调方案。根据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引进医疗业务骨干,不断强化医院学科建设,拟定公开选调医疗业务骨干实施方案,明确选调岗位、范围、资格条件和程序等。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要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签名需手写)、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报名表在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ningdong.nx.gov.cn)招聘专栏下载。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1月20日

  报名地点:宁东医院人事科(宁夏银川市宁东镇中心区)

  咨询电话:0951-8632833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按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资格审核由宁东医院会同纪检部门组织。

  (四)考试。采用面试考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试和技能考试分别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面试考试成绩×50%+技能考试成绩×50%。

  面试考核内容:医学相关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医师职业道德水平等。

  技能考核内容:医疗基本功、相关专业技能等。

  (五)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适当范围公布。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其履职业绩,形成考察材料。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结合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宁东基地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按事业编和备案制人员管理要求办理调入等相应手续。

  四、政策待遇

  (一)一经选调聘用,即为事业编制或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级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工资福利待遇。同时每月可享受管委会对宁东医院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免费开通灵武市、银川市通勤车,配备宿舍。

  (二)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人才政策十条(试行)》精神,到宁东医院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博士、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或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硕士以及“双一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享受自治区人才补贴基础上按月再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生活补助,可连续补贴5年。

  (三)根据《自治区宁东基地党工委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被选调人员配偶同为医院系统医务工作人员的,根据原有身份随调。

  五、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选调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研究决定。

  (二)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951-8632833  宁东医院人事科

  监 督 电 话 :0951-4687301  宁东医院纪检监察科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医院2020年公开选调医疗业务骨干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医院选调医疗业务骨干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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