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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中医院2019-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1 10:48:49

根据〈关于印发《舒城县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舒编办〔2018〕31号)文件精神,经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现就舒城县中医院2019-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中医院组织实施,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舒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中共舒城县纪委、舒城县监察委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面试以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县中医院网站(http://www.ahsczyy.com)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划10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舒城县中医院2019-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4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书》、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为同步对接相关院校举办的校园招聘会,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分设三地:

1、2019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设蚌埠医学院校园招聘会现场;

2、2020年1月4日上午9:00-11:30设皖南医学院校园招聘会现场。

3、舒城县中医院办公室(住院部综合楼四楼),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0日正常办公时间。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舒城县中医院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舒城县中医院2019-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4)近期免冠半身两寸照片3张。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爱岗意识、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所需的素质和能力。报名结束后,考生按通知时间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被确定为体检对象人员与舒城县中医院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

考生毕业后持双方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书》到舒城县中医院办公室报到,参加统一体检。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舒城县卫健委会同舒城县中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在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舒城县中医院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公立医院周转池员额池编制管理,与舒城县中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待遇按照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须在舒城县中医院服务期满3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经考核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所聘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再续签,终止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舒城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1757(舒城县中医院)

现场招聘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3705640193

汪老师  联系电话 15357193364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纪委、监察委)

 

舒 城 县 中 医 院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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