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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三江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5 09:52:43

为充实建三江人民医院护理专业队伍,结合2020年度实际工作需求,制定招聘护理人员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护理人员8人。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勤奋,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诚实、诚信的品德。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60cm以上)。

6、要求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执业资格或执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护理专业毕业生。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到资格审查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请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161095430(建三江人民医院招护理)QQ群,并在QQ共享中下载《建三江管理局事业单位诚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yy_bgs@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6 日16时。

(二)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12 月 17日(周二)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

2、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101室。

准考证打印地点:建三江管局人社局203室。

3、资格审查内容:

(1)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详见下方(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测量身高。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及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到医院报到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单。

3、身份证。

4、具有建三江地区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实行加分制,具体条件如下:

(1)建三江地区户口的毕业生加4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第一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护理专业本科加3分(需要出具毕业证或学校证明)。

(3)中共党员加2分(提供原单位(学校)党委或所在支部相关证明材料,无公章无效)。

(4)退伍军人加2分(提供军人转业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加分项由资格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请示后再予确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特长展示(器具自备)形式进行,满分为40分。主要了解应聘者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文体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项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顺延录用,再按照程序进行考察。

体检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六)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建三江人民医院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实行企业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发放标准比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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