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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1-18 10:03:3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及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4.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考核招聘人员须在铜梁区服务5年及以上。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参加我区2017年-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且录(聘)用后未到单位报到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范围和对象”、“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1409室)。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特别提示

    1.本简章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校、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并经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于2019年12月20日前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核(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入考核面试环节,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考核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量化计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区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专家等,按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高于60%。

    面试答辨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分数为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确定为体检人选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他考生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服务协议书》。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六、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学位),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发表外文期刊数、中文期刊数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不合格或在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考核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者,3年内(即2020年至2022年)不得报考铜梁区机关事业单位。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相关程序报批后,按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文件规定的报到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对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未报到者或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明确服务期限,约定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铜梁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不予向区外调动,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并密切注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核招聘无关。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40258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铜梁区2019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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