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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1 09:53:30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台人社发〔2018100号)文件精神,经人事部门备案,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此次公开选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性质和岗位类别

路桥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路桥区干部保健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路桥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范围

路桥区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3、近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11日及以后出生);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新录用到路桥区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

4、专业要求:见附件1

5、其他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考试形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1112日至201911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310室(路桥区路北街道灵山街208号),联系电话892193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确认。

4、报名材料: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三张。报名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

(二)考试形式

1、选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比例达到1:3的予以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考察对象中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综合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会议确定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7天。

2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流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6-82420910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docx

 附件2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台州市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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