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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随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09:13:2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随县政办发〔2014〕25号)等文件规定,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随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随县机关事业单位现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8:30至10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随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随县人社局主楼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见附表7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登录随县政府网下载或在报名地点领取《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另交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备用)、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提交报考申请,签署诚信承诺,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缴纳笔试费用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扶贫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经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优惠政策。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折算。“三项目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条件的“三项目人员”,统一填写《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附件3)报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随县人社局汇总并公示,相关申请材料应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否则视同放弃加分资格。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选择报考多个岗位, 若出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情况,取消报考资格。

(二)有关要求说明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关于学历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学历学位,为报考本岗位须具备的最低学历及学位要求。

(三)审查报考资格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规定,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确定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或调整的,要及时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报名结束一周内,在随县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上网或通过电话查询。

四、准考证发放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网上笔试公告,凭缴费凭证及身份证到随县人社局一楼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由随县人社局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事业单位人员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国情省情县情、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基本科技常识,以及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19年11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及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折算及查询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随县政府网公布。

六、军人综合成绩评定

为突出军人贡献,体现随军家属招聘特色,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设置军人综合成绩。军人综合成绩根据职务、军龄、立功奖励和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随县人武部制定。军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随县人武部根据军人综合成绩评定办法评定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一)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放宽至1:2比例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随军家属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和军人综合成绩按比例汇总,汇总公式为:汇总成绩=笔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20%。招聘单位依汇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各种原因造成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入围人数比例可放宽到1:2,放宽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入围人选在随县政府网公示。

(三)公示面试对象。对符合条件的面试对象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对象公示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按1:1比例参加面试的,可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的方式控制。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

面试对象公示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按1:1参加面试及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该岗位考生必须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才能作为拟聘用对象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八、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随军家属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20%、面试成绩40%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在随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三项目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面试成绩×60%。

随军家属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40%+军人综合成绩×2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九、体检、考核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1、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拟聘岗位资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对考核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围人员,在考核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报考同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人选。

十、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县人社局统一在随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反映影响聘用问题查证属实不予聘用的,可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公示期满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人员),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主管部门将招聘情况和结果报县人社局,包括《关于报送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的函》《拟聘用人员花名册》《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3项材料,办理招聘结果审核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进编手续及执行所聘岗位相应的薪酬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其它

本公告由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39607)。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随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doc

4、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doc

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doc

6、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7、报考单位联系电话.xlsx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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