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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妇产科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11 09:28:01

扬州妇幼保健院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妇产科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愿意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临床医学、妇产科学或肿瘤学(妇科方向)专业;有二级及以上医院相应工作经历。

3、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证书,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考生通过电话0514-87361173进行报名,并从邮箱(yzsfybjy@163.com)上传报名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参加考试报到时应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扬州市国庆路395号扬州市妇幼保健院7号楼四楼人事处。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证书、身份证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1张。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考试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考生。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以下程序,考试、面试均须携带身份证。

(一)资格审核

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报到,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及报名人员原件材料。

(二)笔试

笔试内容:妇产科专业相关知识。

(三)面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若报考人员均为研究生学历的,仅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医学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

五、录用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得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相应人员。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果出现并列分,按择优原则选拔,按以下条件顺位排序录取:1、学历高者优先;2、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3、参考加分项目分数高者优先。(加分项目: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在校受奖励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为:获一等奖学金一次得3分、获二等奖学金一次得2分、获三等奖学金一次得1分;获省级三好生一次得3分、市级三好生一次得2分、校级三好生一次得1分;优秀学生干部一次得1分;在校期间立功的得3分;学生党员得2分。奖励分按标准累加,最多不超过20分。)加分后仍有并列分时,则加试相应专业笔试题。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酌情考虑递补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在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上述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2、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62;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5981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7361173 联系人:尹老师、刘老师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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