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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巴马县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9 09:51:10

为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批准,现由自治县党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18人,安排到各乡镇从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8日至2001年10月8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语言表达能力、和吸毒人员沟通能力强,熟悉电脑操作和应用,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群众工作经验。

(二)专业及学历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复退军人等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3.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者及户籍在巴马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县政法委党组讨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驾驶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原件退回报名者本人。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巴马县禁毒办(巴马镇计生服务所一楼)。

(二)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情况,提交由自治县党委政法委党组讨论确定所需招聘人员。

五、招聘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规定执行。试用、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提供相关证件资料。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巴马瑶族自治县禁毒办咨询。联系人:莫雄,联系电话:0778—6212915,手机号码:18978768201。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巴马瑶族自治县禁毒委员会。

 

 

巴马瑶族自治县禁毒委员会

中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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