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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2019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7 11:34:1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为金湾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财政核拨,主要承担红旗镇域内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及协助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薪酬待遇按《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现从事医疗卫生等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员。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健康,能独立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金湾区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924日至10月11日8:00—11:30,14:30—17:30(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

3.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6-7260226。

4.报名材料。

(1)《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执业证、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

(3)近期大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用于报名表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笔试名单和笔试时间及地点的公告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2.开考比例。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

3.专业技术类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

(1)笔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场地公示栏内公布。

(2)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案例分析或实地技能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依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金湾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聘用

1.体检。考生到招考单位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入编,不办理调动手续。

4.签订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见习期或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按《珠海市金湾区基层医疗机构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单位职数情况进行岗位聘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7260226、7262232。

     

附件:1.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2.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

                         2019年9月24日


附件1: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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