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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临邑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3 11:15:01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考基层卫生岗位的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县妇幼保健院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见附件2)。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1人,其中:基层卫生院6名,县妇幼保健院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2。

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基层卫生院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实现招聘计划的满额招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核减的计划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规定的开考比例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 2 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 年内(指 2015 年、2016年、2017 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 2015、2016年招募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9︰00-9月26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必须一致,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7日17︰00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7︰00

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资格初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在初审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网站,查询初审结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每天公布初审结果。

报考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在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 - 10月19日上午9:30期间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临邑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缴费时间截止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股(北楼43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基层卫生院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无需缴纳笔试考务费,但须在2019年10月15日上午9︰00 - 10月19日上午9:30期间登录该网站打印《临邑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包括《临邑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要求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所提交的证件须2019年9月23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相关材料须在2019年9月23日前取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查时除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基层卫生院招聘岗位只面试,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临邑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基层卫生院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参加面试。

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确定。面试人数为本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审核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时间见网站通知。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信息。

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结束后,基层卫生院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末位总成绩出现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以上条件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在临邑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2人,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及时告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择日安排体检。体检暂缓者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因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开选岗

报考基层卫生院合并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择岗顺序。选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弃权。选岗环节结束后合并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的,公示发布后,因弃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县卫健局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人社局核准。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基层卫生院招聘岗位要特殊约定最低五年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积极配合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招聘环节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基层卫生院招聘岗位)

0534-7803852,13791349123

(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

0534-4366309,13969208686

监督电话:(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4-7803880

网    址: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http://www.linyixian.gov.cn)

附件:1、临邑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3、临邑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临邑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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