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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吉安市儿童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7 11:12:53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吉安市儿童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

备注

药剂 岗位

1

药理学(100706)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

1、事业编制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儿科

1

儿科学(100202)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45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取得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

1、事业编制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吉安市妇幼保健院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地点: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吉安市儿童医院)医技楼六楼人事科(吉安市吉州区春苗路2号)。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2日。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相关工作证明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相同一寸照片3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3.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当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由吉安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和聘用: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吉安市妇幼保健院 0796-8223153

监督电话: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附件:吉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吉安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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