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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4 11:33:57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是上海市唯一一家集眼病预防、治疗为一体的市级专科医院。承担全市的眼病防治工作,同时以防盲及相关眼科疾病治疗为重点。青少年屈光不正及小儿斜弱视、白内障、泪道激光为中心特色专科。2012年6月经上海市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批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

1. 财务管理人员 1名

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 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熟悉医院财务、审计制度,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有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 审计管理人员 1名

会计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熟悉医院财务、审计制度,能熟练运用财务软件;有医院财务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3. 眼科医师 5名

35岁以下,研究生学历,眼科学博士学位,具有眼耳鼻喉科执业医师证书;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已完成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 公共卫生医师 1名

研究生学历,预防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初级职称,具有较强英语阅读和交流,掌握相关专业最新动态,了解国际发展前沿;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及卫生统计软件;有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5. 公共卫生主治医师 1名

研究生学历,预防医学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职称,具有较强英语阅读和交流,掌握相关专业最新动态,了解国际发展前沿;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及卫生统计软件;有开展相关科研项目及工作经历者优先。

6. 对外联络人员 1名

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思路清晰,有良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一年居住证限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人事办公室邮箱。

2、资格审查

本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或委托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等有关单位或部门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属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应聘截止时间为9月12日,请应聘者尽快将个人简历、近照、相关证书及能力证明发送人事办公室邮箱。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人事办公室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380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62674070

邮箱:shhdr36 @163.com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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