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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11:37:3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郧西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名。招聘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91日以后出生),报考限郧西县户籍退役军人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9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附件1

      .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95-9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南正街212)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报考限郧西县户籍岗位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交《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张打印)报名费100/人。报考限郧西县户籍的退役军人岗位,需同时提交退伍证;报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岗位,需同时提交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报名时现场采相,采相费用自理。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同时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99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交费凭证在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关镇城隍街69号)领取。

      .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实事政治等,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场次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位。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问题后方可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者必须按时报到并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组织实施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招聘单位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郧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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