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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1 09:27:59

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能力素质,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和《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特招医学院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平卫〔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三、招聘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

根据市卫健委分配名额,本次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9人。

(一)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生3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医学信息管理。本科生免笔试。

(二)乡镇卫生院招聘专科生26人,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具有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六)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规定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宝丰政府门户网、宝丰县人社局及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826日—20198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宝丰县卫健委二楼人事股(人民路东段)

联系电话:0375-6589676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宝丰县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照片8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以上表格在宝丰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场。笔试成绩在宝丰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可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免笔试人员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应当场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作风表现等情况。

(五)公示

在宝丰政府门户网站、县人社局公告栏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七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签订聘用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待遇保障等相关事项依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规定执行。

(二)未尽事宜由宝丰县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宝丰县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宝丰县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宝丰县2019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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