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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5 09:42:08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简称“河北医大一院”)位于石家庄市东岗路,是一所以脑病诊疗为主要特色、以心血管病诊疗为龙头学科、以先心病救治闻名省内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职工2119名,其中高级职称38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3名,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博士生导师14名。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占地面积近百亩,科室设置齐全,综合诊治内、外、妇、儿等各系统疾病。

心血管疾病诊疗方面,心力衰竭、婴幼儿先心病等救治居国内一流水平,尤其是对于先心病患儿的介入和手术治疗,河北医大一院技术力量全省领先,救治数量突破一万例,居全国前列;医院还设有国家卫计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荣获国家“高级卒中中心”等荣誉称号;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也设立在该院。此外,医院还设有神经介入、周围血管病、肝病诊疗、内腔镜诊疗、营养专业以及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方面的6个省级诊疗(质控)中心,这些专业发展省内领先。

作为河北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单位,河北医大一院每学年承担6000多学时的教学任务。同时医院也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院的规范化培训任务。近年来,医院加大投入建成了全省一流的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大力开展远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对进修学生住宿统一公寓化管理。

河北医大一院建有国家卫计委批准的首批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唯一的临床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医院建有高标准标本库,中心实验室实行PI式管理, 24小时开放。目前,医院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5项;获得奖励2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市厅级奖励214项;发表文章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

近年来,河北医大一院立足公益事业,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公立医院改革。通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在临床诊疗、优质护理、对口支援、爱心救助等方面发挥了省级医院的示范作用。于省内率先开展慢病门诊、特色门诊、家庭医生签约等多种医疗服务,患者就医体验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医院荣获多项殊荣: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首个医务社工实践基地、“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随着医院发展,医院在原址扩建,并增设元氏院区,我院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眼科、超声等专业高层次人才紧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现亟需选聘一批具有相关专业和良好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1、选聘范围。具有博士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主任医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10年及以上的人员。

2、选聘方法。到目标单位针对岗位条件进行寻聘,确定应聘人选。按照制定选聘方案进行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选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到目标单位寻聘。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等方式接收报名。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测评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之后由医院对选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考核。

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体检、考察、公示

由医院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测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5.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省人社厅办理审批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17030(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917395(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督组)

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振宇 赵增仁

副组长:刘爱和

成 员:李增宁 潘 正 张庆富 刘 刚 董 升 赵媛媛

李 芳 乔延伟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人力资源部。

招聘工作监督组

组 长:宋敏花

成 员:印素萍 安 晶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85917030

传 真:0311-85917290

电子邮箱:hbydyyrsc@163.com

附件: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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