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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溪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
发布时间:2019-08-08 11:26:17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9年明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72人,其中:非卫生系统岗位79人、卫生系统岗位93人。具体招聘岗位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 2019年明溪县非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 2019年明溪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资格条件;

  6.年龄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8月9日至2001年8月9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卫生系统岗位的招聘对象不含本县乡镇(社区)卫生院在编人员。紧缺专业免笔试及其它免笔试岗位的招聘对象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若隐瞒事实,报考不符合招聘对象的岗位,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具体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本通告所述“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度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而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明溪县人事考试网查询。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其学历、学位均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对应)。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报考者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其“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应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可查询认证。学历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9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8月9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9日至8月14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每个报考者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特殊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并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三)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查询。报考者可登录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查询招聘信息。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者应于2019年8月9日8:00至2019年8月14日18:00,登录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证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完成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资格初审。报考者完成报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从8月9日8:00起至8月15日18:00止。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录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8月16日下午18: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于8月9日8:00至8月17日18:0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报考者须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特别提醒:报名系统于2019年8月14日下午18:00关闭,缴费系统于2019年8月17日下午18:00关闭。报考者务必于8月14日下午18:00前完成报名并于8月17日下午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报名或网上缴费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报名。对于报考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的报考者,银行将退还其已缴纳的报名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报考者,应于2019年8月31日—9月6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5.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者可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此类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8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应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农村“二女计生户” 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卫健部门出具的“二女计生户”证明。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卫生系统和非卫生系统招聘采用同一套笔试卷,即统一笔试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不齐全的不予入场参加考试。

  4.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9月9日至9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公布。

  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或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各类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及时发布。报考者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报考注明“紧缺专业免笔试”及其它免笔试的岗位,且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超过1:3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否则,需参加笔试。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原始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2.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并备案。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3.面试人选资格复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将通知面试。报考者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精神,取消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进入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二)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计生及综治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从招聘该岗位上线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人选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公示无异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

  3.新聘人员须在明溪县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未满五年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申请调离我县和解聘的,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及调动的通知》(明人〔2012〕148号)、《关于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和调动制度的补充通知》(明人〔2014〕83号)和《关于重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有关规定的通知》(明人〔2016〕18号)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岗位信息表“备注”栏中注明“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进行招聘,上述对象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在我省服务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报考非专门岗位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二)岗位信息表“其它条件”栏中注明“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是指 2019年8月9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县的人员或明溪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四)紧缺急需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公布的《关于印发<明溪县2019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18〕237号)。

  七、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中舞弊、欺骗组织的,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聘用后不报到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明溪县人事考试网(http://mxrsks.lywsrc.com/)是明溪县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8-8759901。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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