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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8-05 11:38:01

经伊吾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职在编人员及伊吾县编制外聘用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8、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岗位情况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34名,户籍不限、年龄不限、性别及族别不限。护士、中医医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技师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技师资格证方可报名;其他专业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所有岗位必须持有相应医师资格证及护士资格证。

以上涉及报考年龄、工作时间、毕业时间等有时限要求的,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均截止2019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健康体检、政治审查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9年8月3日至8月9日

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伊吾县卫健委医政科

联系电话:0902-6721552

3、报名方法

报名时,根据招录岗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伊吾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yiwu.gov.cn)下载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资格证、身份证、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

1、医师考试范围:临床三基及公共卫生基础;

护士考试范围:护理三基及公共卫生基础;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8月10日

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

地点:伊吾县卫健委医政科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具体要求: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医师按照1:3的比例确定,护士按照1:2的比例确定;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上一级综合医院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应填写《哈密市伊吾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审查表》(可登陆哈密市伊吾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yiwu.gov.cn)下载)并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伊吾县伊吾县卫健委公示。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招聘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人员执行,相关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每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伊吾县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伊吾县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2:《伊吾县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附件3:《伊吾县公开招聘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伊吾县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0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报名表.xls】附件【职位表.xls】附件【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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