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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09:38:56

为加强韶山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
今年,韶山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1人)16人,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详见《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湖南人事考试网”、“湘潭人事考试网”和“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等官方网站查阅。
三、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9日至2001年7月19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的为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要求,以及具备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2.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人社部门同意。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2.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亊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亊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缴费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zrpta.com
2.报名和缴费的时间
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 )9:00—7月24 日(星期三)17:00。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理性、谨慎报考,及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4.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9∶00—2019年7月29日下午18∶00。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考务费。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紧缺,报名人数较少的特殊专业岗位,经韶山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报市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并发布补充公告。
(四)重要提示
1.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理性、谨慎报考,及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考一科,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学、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医学人文学和心理学等内容;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 30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将在“
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上进行公布。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为相同试卷所有实际参考考生的平均分,如考同一试卷的只有1人,则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或加盖公章的2019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人社部门核准)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面试
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内容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采用口述答题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上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面试的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八、合成成绩和排名
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九、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以人社局指定的医院为准,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社局指定的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韶山市组织部和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和韶山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7天。
十二、递补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十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为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须在韶山市人民医院服务五年以上,违约的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本方案由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人事科0731-55690267 
监督电话:韶山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731-55661110



附件1.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韶山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含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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