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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医疗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04 10:59:34

为解决我区医疗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额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6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丰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定向招聘对象:本次统一招聘为服务于我区的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中支医人员预留岗位2名,为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医预留岗位2名。定向招聘岗位只允许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报名。

8、年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630日(含)。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以毕业证时间为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七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973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丰润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710--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  714日下午报名时间截止17时结束。

报名地点:丰润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幸福道4号,区就业局院内)。

2、报名要求:

1)统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唐山市丰润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亲自签署《诚信承诺书》。

2)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可先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报名过程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引发纠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统一招聘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统一招聘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即“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5)准考证发放的时间、地点以报名成功后领取的《领取准考证凭证》的信息内容为准。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命题、制卷、监考、阅卷、面试、排名等考试相关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试卷按照全国执业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考生报考岗位归属类别详见《2019年唐山市丰润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笔试成绩按岗位排队。

2、笔试内容。参考全国执业资格考试内容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出题。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4、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比例小于21时,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随时关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6、面试方式。内容为答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每10人一组,当场公布。

7、面试内容:面试仍按笔试分组,即:按全国执业资格考试类别(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分为五组进行,面试成绩按岗位排队。

8.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院内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对报考条件中没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具备执业资格的优先,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确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五)考核

考核由区卫健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技能要求及其他岗位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仅暂时作为学历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在731日前提供正式毕业证及毕业生档案进行复核 ,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区人力资源交流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区人社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本次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及体检通知等信息将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须自行关注,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不再对每位考生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凭证》,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该准考证为笔试、面试、体检通用证件,要妥善保存,丢失不予补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条件中“在我区公立医院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是指: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截至2019630日仍在我区公立医院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满5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5、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我区任何招聘岗位。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聘用前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否则后果自负。

7、对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15-80650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2019年唐山市丰润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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