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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11:21:16

为全面实施长春新区发展战略,更好地推动新区快速发展,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本次共计招聘67人,其中:新区农委3人,新区规划展览馆2人,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26人,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2人,高新区管委会8人,长德开发区管委会2人,空港开发区管委会4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人,新区法院辅警10人,新区检察院辅警5人。招聘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9613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等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3.现役军人;

4.本人或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新区人社局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报名事宜。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617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新区人才就业服务大厅(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与明溪路交汇处东侧)。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确定。

(一)笔试

报考新区农委岗位人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其他招聘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不得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将通过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通知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准考证上明确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从笔试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分别由长春新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前,由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报考法院的应聘者须进行心理能力测试;报考规划展览馆讲解员应聘者须进行相应外语水平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得作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现场直接告知考生并签字确认,在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上公布。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经政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前自行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本次拟聘人员除新区农委招聘岗位按事业身份管理外,其他岗位均为劳务派遣用人方式,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派遣到用人部门相应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新区农委岗位享受新区管委会事业身份人员相应的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新区规划展览馆讲解员、高新区管委会、长德开发区管委会、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岗位,执行非定额约定工资岗位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享受新区管委会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新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岗位参照事业单位同类标准核定工资,年终绩效奖金20000元;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应发工资3500元,年终绩效奖金20000元;新区法院辅警、新区检察院辅警岗位,实行定额约定工资,月应发工资为3000元,不享受新区管委会相应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各岗位均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均为2个月,试用期内按80%支付工资。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新文化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长春新区人才就业网(rcjy.ccxq.gov.cn),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新区政策咨询电话:043181335549

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3181335545

附件:

1.《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春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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