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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8 11:22:59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编外用工5名,主要从事医保经办业务。

二、招聘对象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有基本行政办公能力,普通话流利;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1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6.嘉兴市本级户籍(指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于2019529日下午1700前发至电子邮箱 511257001 @qq.com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以及报名表1张(报名表请自行下载)。需要上交的材料恕不退回。

2.考试。报名人数达3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通过后聘用。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信息在中国南湖网站(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43/index.html)、南湖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咨询电话:83833621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a.doc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南湖分局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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