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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09 10:14:03

由于工作需要,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素质好,有上进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团队合作精神佳;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值夜班工作,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 4 月 30 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熟练掌握普通话和汕尾地区方言,听力正常,语言清晰;

(八)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

(九)有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公职的;受过辞退处分未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证明)、学历认证证明(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工作经历证明(由主管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大一寸照片(头像)电子版,到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办理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条件要求,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考试、体检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到聘用单位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招聘的职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由汕尾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负责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汕尾市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shanwei.gov.cn/swwjj/)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设面试,由市卫生健康育局组织,人社部门现场监督、指导。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以及有关地理信息知识,医疗急救知识,院前急救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成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地点: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在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5名。若面试总成绩第5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有医疗急救工作经历者优先(可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和名单在汕尾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五)公示与聘用

在完成面试、体检程序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尾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按 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规定执行,节日补贴、五险一金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3.聘用手续按规定报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四、 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

 

咨询电话:0660-3236120


 汕尾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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