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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中心医院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2 13:41:26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参加“2019年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招聘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人员、临床科室医师(含儿科医师)若干名。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心医院是一所拥有近百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2005年挂牌“中山大学附属汕头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中山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粤东心血管病临床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分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平台,是粤东区域医疗中心。

目前医院的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粤东地区前列,医院本部现有在职员工3300名,全院编制床位数1800张,实际开放病床2000张,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省医学特色专科1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3个,建设国内先进的一体化手术室、3D手术室、介入室、内镜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心实验室、组织生物标本库、临床技能中心等平台,配置有PET-CT、3.0MR、双源CT、直线加速器、全自动免疫生化流水线等高端设备,全面实现信息化。另外,医院组建的“医疗联合体”共有8家下属单位,包括潮阳耀辉合作医院、潮阳区人民医院、金平区中医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潮阳白求恩医院等。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发展,我们真诚邀请高层次的医学类毕业生加入到我们团队,共创事业辉煌,医院和各医联体单位将为你搭建事业发展的平台,这里是你展示才华,为汕头的卫生事业贡献力量的大舞台。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且已完成儿科学规培(截止2019年6月30日)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之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 11日之后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含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历学全日制位应届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 11日后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上综合性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且在该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及科研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5月11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汕头市中心医院参加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招聘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人员、临床科室医师(含儿科医师)岗位表》;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获聘人员暂按我院编制外人员管理,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 获聘用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与我院签订8年服务期协议后,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我院服务3年以上,从第四年起每年给予生活补贴1万元,连续5年共5万元。高层次科研人员、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另给予适当的优秀人才津贴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情况面议。

3.临床科室高层次人才薪酬及待遇面谈。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时间:5月 11日(星期日)9:00-16:00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丽晶殿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原件、复印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二)资格审核:由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

(三)注意事项:

1. 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签订承诺书,凡被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报到证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六、招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

1.面试形式:现场答辩;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七、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相关考生入围及体检相关事宜。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1.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由汕头市中心医院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汕头市中心医院负责。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列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由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

十三、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903590(汕头市中心医院劳动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54-88903585(汕头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汕头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sthospital.com/)

   

附件:2019年汕头市中心医院参加汕头市中高端人才专场招聘会(广州地区)招聘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人员、临床医师(含儿科医师)岗位表                               汕头市中心医院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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