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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市新丰县人民医院、新丰县中医院招聘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22 13:36:17

新丰县地处广东省中部偏北、韶关市南端,五市交汇处(广州、清远、惠州、河源、韶关),全县总面积2015.2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9.6平方公里),总人口26.22万。新丰是韶关市唯一一个与珠三角接壤的县(市、区),距广州150公里、深圳180公里、韶关160公里,大广高速公路新丰境段于2015年底全线贯通,武深高速公路新丰段已于2018年底建成通车,韶关至新丰高速正在紧张施工中,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通车,新丰已融入珠三角1.5小时经济生活圈。

新丰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35年,是全县唯一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现有在职员工546人,编制床位174张,开放床位443张。新丰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已于2018年10月开始动工,新医院选址在105国道新建段北侧,总投资约3.8亿元,将新建门诊、医技、住院大楼,感染和精神科楼、行政后勤楼,占地约8.4万㎡,总建筑面积约9.4万㎡,设计床位800张,计划于2020年底建成。

新丰县中医院始建于1982年,2009年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014年顺利通过二级中医医院等级复审,现有在职职工287人。新丰县中医院将利用现县人民医院现有建筑及医疗设施,升级改造建设而成,占地面积2.3万㎡,业务用房面积3.8万㎡,拟设置床位250张,规划新建门急诊大楼、科教大楼,升级改造现有的住院大楼和拆除危旧废弃建筑,建设中医药科普基地,计划于2020年底搬迁。

因工作需要,经新丰县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丰县中医院院长1名、副院长1名,新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新丰县中医院院长1名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

2.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9年5月1日);

3.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3年及以上(或取得主任医师职称),在二级医院从事管理工作,具有1年以上院长或相当级别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或者取得主治医师职称5年及以上(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在县(区)级医院从事过管理工作,具有2年以上副院长及以上或相当级别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二)新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

2.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9年5月1日);

3.取得主治医师职称5年及以上(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年以上二级或县(区)级医院副院长及以上管理经验(含相当级别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三)新丰县中医院副院长1名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

2.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9年5月1日);

3.取得主治医师职称5年及以上(或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或县(区)级医院副院长及以上管理经验(含相当级别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二、薪酬待遇

(一)新丰县中医院院长

聘用为编制外人员,税前年收入(含五险一金)合计不低于40万元。

(二)新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聘用为编制外人员,税前年收入(含五险一金)合计不低于35万元。

(三)新丰县中医院副院长

聘用为编制外人员,税前年收入(含五险一金)合计不低于30万元。

采用底薪+绩效方式发放,发放的具体事宜在合同中体现。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后择优通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5月24日,截止时间为5月24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清单、聘文)、荣誉证书等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xfwsj225104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人员姓名+应聘岗位”,附件其它文件名称需要注明“姓名+文件名”(如“张三+学位证书”)。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资格条件审查。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拟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6月中旬,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并收到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考察。按招聘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3内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察结束后一周内。根据面试、考察情况按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体检合格者,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宜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八)审批聘用。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公开招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半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期3年(不含试用期);不胜任的,不予聘用。聘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或投诉电话:0751-2253754。

3.联系人:陈星宇,联系电话:0751-2251041;

报名邮箱:xfwsj2251041@163.com。

 

附件:报名表.doc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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