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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葫芦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3 11:00:03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葫委办发[2011]15),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工作需求,为确保妇女儿童医院如期运转,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热爱妇幼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有符合行业的执业资格。

  ()有胜任倒班、值夜班的身体条件。

  ()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和笔试、面试的两种方式。

  (一)面试考核招聘:

  1、对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双一流”大学、“211”大学、“985”大学毕业生等高级短缺专业技术人才采取面试考核招聘,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实践技能知识,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女儿童医院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试。

  (二)笔试、面试考核招聘:

  1、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招聘,各专业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最低为1:2,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知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和比例进入面试。

  2、由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实践技能知识,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比为4:6

  (三)招聘人员确定后,由市妇女儿童医院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态度、医患关系、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报告,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49--2019年4月12;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大厅。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葫芦岛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登录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3)近期同底版1寸照片2张。

  5.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6、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8、对于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对拒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有关要求

  ()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

  ()考生从报名到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9-2033101    18698920505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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