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河北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2019年大学生村医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20 10:45:1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专业水平,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大学生村医项目的实施意见》(冀卫发[2018]42号)和《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医项目的通知》(冀卫办人[2018]30号)要求,拟面向社会和医学类高等院校招聘有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专业及人数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职业素质: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工作;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对象


1、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2、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军队退役卫生士官。


3、招聘对象年龄须在45岁以下、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


4、上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125名。其中大名14名、临漳3名肥乡16名、曲周31名、磁县18名、广平10名、成安10名、邱县6名、武安3名、涉县14名(详细招聘信息见《2019年邯郸市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大学生村医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卫健局分别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市、县(市、区)卫健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见2019年邯郸市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信息表),时间不少于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29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卫健局(详细地址见2019年邯郸市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信息表)。


3、报名时须出具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考试成绩单)、身份证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带《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一份、《报名资格审核表》一份(在“各县(市、区)卫健局官网”下载)。


(三)资格审查、考试考核


各县(市、区)卫健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卫健局组织实施,4月底前完成。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待遇保障


(一)签订合同。大学生村医经相应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县(市、区)卫计局组织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乡镇卫生院为其办理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薪酬待遇。各县(市、区)作为保障大学生村医收入待遇主体,要根据实际建立大学生村医收入保障机制,使其收入待遇达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正式人员水平。大学生村医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收入、村卫生室药品零差评率销售补助、一般诊疗费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要按照现行医改政策积极落实大学生村医项目推进和财力保障情况,建立奖补机制,特别是对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社会保险缴纳。参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规定执行,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各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情况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1、2019年邯郸市大学生村医公开招聘信息表


        2、邯郸市2018-2019年“大学生村医”报名登记表

附件1-2下载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