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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梅州市选聘公告(10名)
发布时间:2019-03-11 09:23:43

为加强我市5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8〕1727号)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卫生首席专家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我市5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10个岗位(具体岗位分配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退休前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工作,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资格条件及职责



(一)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医学学历;



3、身体健康(须提供近1年来体检报告);



4、年龄不超过67周岁(1951年12月20日后出生);



5、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6、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



(二)岗位职责。



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团队的领头人,指导提升医务人员在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预防保健、康复与慢性病管理,专科疾病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协助医院建立起1个或以上的特色专科。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即止。



2、报名方式:



(1)申报者登陆“广东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gdwsrc.net/)百名卫生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招聘端口报名,按系统规定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同时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卫生信息”,在相应微信公众号报名端口按要求进行报名。



(2)每位申报者可选择3个以内岗位报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申报者可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申报平台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岗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核。



由市卫生健康局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工作。



(三)双向选择。



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审核通过的申报者与5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进行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共识后,申报者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含体检报告以及退休前所在单位意见各1份),在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合格后,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点击“确认聘用”按钮完成网上选聘工作。



(四)公示及签订协议。



市卫生健康局将入选专家名单在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卫生健康局通知入选申报者3月20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到岗工作,服务期限为3年,一般一年签订一次服务协议。



五、待遇保障



1、首席专家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省财政给予每名首席专家每年20万元的补助,发放方式为签订服务协议后由当地财政部门直接给首席专家每月发放1.5万元补助,年终考核合格后另发放当年余下补助。



2、用人单位应为首席专家提供工作场地和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首席专家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人员管理



1、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做好首席专家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等工作。首席专家服务期间,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不能胜任工作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服务的,予以解除协议。



2、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指导用人单位充分发挥首席专家作用,按在职人员管理规定加强首席专家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基层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1 梅州市5家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卫生首席专家岗位分配表.docx

附件2 广东省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广东省百家首席专家下基层计划申报者单位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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