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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5 09:29:01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8年鞍山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鞍卫发[2018]67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全科医疗卫生人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医生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2名,乡镇卫生院2名。
  (二)招聘单位
  县级公立医院招聘2名,其中县恩良医院1名,派驻西平林场卫生院工作;中医院1名,派驻桓洞镇卫生院工作。乡镇卫生院招聘2名,分别是新开河镇卫生院1名,新台镇卫生院1名。
  (三)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市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镇场街道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1)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
  (2)报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且具有2年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户口所在地为鞍山地区(户口登记时间截止为2019年3月1日前),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
  5、其中,对于报考县级公立医疗机构,除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3月1日)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3月1日)及以下,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执业期间有责任性医疗事故(记录),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8日。
  2、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招聘考试报名处。
  3、咨询电话:0412-4890303,0412-4912018。
  (二)报名信息
  招聘考试报名信息将通过《台安县报》、台安县电视台、台安县政府网(http://www.lntaian.gov.cn/)、鞍山市健康局网站上等媒体同步发布。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技能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验证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鞍山市全科医生特岗招聘报名表》2份。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应该一致。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3、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撤销招聘计划。撤销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审核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2、确认考生报考岗位和专业;
  3、核准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全科医师专业相关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实行结构化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查询
  1、台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入围人员笔试、面试成绩;
  2、成绩查询电话:0412-4890303。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依次以面试成绩高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工作经历、毕业时间先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台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lntaian.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招聘人员岗位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市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由县级卫生健康局协商同级编办、人社等部门,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3、特岗全科医生人事档案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乡镇卫生院。
  4、聘期内,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考核结果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考虑;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5、聘期满后,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在有空编空岗的情况下,鼓励特岗全科医生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当地编办、卫生健康局和人社等部门给予办理相应人事关系,纳入乡镇卫生院常设岗位管理;愿意回到人事关系所在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设岗位管理,返回县级公立医院工作。
  六、薪酬待遇及职务晋升
  (一)薪酬待遇
  聘期内,特岗计划的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工资及保障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场街道卫生院工作期间,镇场街道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二)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场街道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场街道卫生院工作期间,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活动,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在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七、有关要求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按照国家、省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规定已被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台安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0412-4890303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台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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