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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妇幼保健院药剂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9 11:06:17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检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 药剂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服从医院安排调配。


(二) 身体健康,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三) 专业、学历和资历要求:


a) 药剂师要求:


1、主要负责门诊、病房药品调剂、出入库;


2、具有亲和力及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及学历能力强;


3、2年以上药剂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药学、临床药学相关专业,取得药师资格证书。


三、相关待遇


(一) 面议。


四、招聘程序及具体安排


报名方式:


(一) 将简历发送邮箱:syfy258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


(二) 报名邮件需要修改时,务必在原邮件基础上改动,保证所有报名材料在改动后的邮件中,邮件主题为:(修)姓名+岗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方向)。邮件中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


(三) 报名截止时间以官网通知为准。


五、相关事项


(一)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二) 应聘人员在报名审核期间务必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面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 面试通知方式以电话形式通知。


(四)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沈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6906168-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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