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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研究生公告(2018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19-02-18 15:14:46

按照《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2011]59号)规定,决定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面向2018年回平凉报到注册的研究生,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平凉市生源或具有平凉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研究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1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9220日、21日,在市人社局三楼大厅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名,同时提交所有证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在资格审查及以后的各个招聘工作环节中,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直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实行百分制,现场答辩,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适岗能力。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五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如应聘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达不到3:1,则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面试成绩为零或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递补)。

五、考核考察

由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采取面谈、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了解情况、审查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档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在校表现、学校成绩、科研成果等情况,确定考核考察结果,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核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缺考、面试成绩为零或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审批聘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批准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    0933-8226225

市公安局    0933-5960012

市水务局     0933-8212246

市文旅局     0933-8214324

市市场监管局 0933-8296365

市生态环境局 0933-8212966

市自然资源局 0933-8216295

市农业农村局 0933-5998566

市畜牧兽医局 0933-4165152

市广播电视台 0933-8211924   

附件: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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