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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专场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8 09:11:38

为全面加强大兴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现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采取专场招聘会的形式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卫生计生委下属6家医疗卫生单位拟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39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1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1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81226-1227日。其中:

1226日下午13:30-17:00,现场报名。

1227日上午8:30-11:30,组织专业考核;下午13:30-17:00,收取拟聘用人员材料。

2.地点:北京大学医学部。

五、招聘形式

1.由大兴区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场招聘会。

2.考核采取面谈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大兴区卫生计生委、大兴区人力社保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组织专业考核,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评分,填写《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考核测评表》。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专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个人简历。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

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217

附件: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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