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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8-12-14 11:11:03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区中医院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曾经从区中医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经在区中医院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学历要求。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应届生可以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或学校证明(具有学校发放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为学校证明)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期限的最后一日。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详见附件《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需求情况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1212日至201812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合川区中医院2号楼六楼组织人事科报名(合川区南津街书院路54)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2342749935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发放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五、考试及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操作考试和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招聘的护理岗位需进行笔试,其他专业不需进行笔试。

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基础护理学》理论知识为主,分值100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81219日上午8:30-12:00,地点与报名地点相同,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技能操作考试。招聘的护理岗位需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其他岗位不需进行操作考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不超过所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技能操作项目为临床护理常规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无菌技术及工作态度等方面,分值100分,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技能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构化面试。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都要进行结构化面试。

护理岗位以笔试成绩与操作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所招聘岗位12的比例进入面试;其他岗位以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结构化面试综合考察考生的自我认知、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护理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40%+面试30%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排名;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者,以有工作经历长者优先),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够补录的,则岗位名额相应空缺。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拟聘人员名单在合川区中医院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考试成绩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签订《合川区中医院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建立劳动关系或确定就业意向,完善相关手续,相关待遇按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合川区中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的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符合进编条件的,需参加区人社、区卫计委统一组织的公招、考核招聘。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中医院服务3年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完成,纪检全程监督。

十、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医院纪检监察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的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49935

(四)本简章由合川区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需求情况表

2.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卫生人才引进政策明细表

重庆市合川区中医院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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